近日,一位来自四川广安武胜县的网友在“问政四川”网络平台上发声,提到自己因父母离异而跟随母亲生活,但姓名的谐音梗让他饱受困扰。他因此希望申请更名,改随母姓,尤其担心生父可能不配合或联系不上,想询问是否可以凭法院下达的抚养权判决书单方面进行更改。对此,武胜县公安局于10月22日做出了正式回应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个人享有姓名权,得以依法决定、使用或更改自己的姓名。局方指出,改名应遵循社会公序良俗,个人既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。值得注意的是,未成年人改名通常需要双方父母的协商一致,单凭持有的抚养权判决书是不足以直接提出更名的申请。抚养权只是监护与教育的权利,并不等同于自动获得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权力。
如果网友的生父失联或拒绝配合,母亲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供姓名谐音给他人造成的困扰的相关证据,以此向法院申请。在此基础上,法院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,作出相应的裁定,最终凭有效的裁判文书到户籍窗口进行登记变更。 头号玩家平台官网
武胜县公安局明确表示,此网友因姓名谐音遭遇他人调侃而感到困扰,他所提供的理由符合申请更名的合理条件,户籍部门会结合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评估。